市发改委批复东马村集体经济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备案
一、项目业主:
鹿寨县寨沙镇东马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寨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寨沙福利楼、寨沙镇财政所屋顶。
三、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寨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寨沙福利楼、寨沙镇财政所屋顶安装光伏发电项目,总安装规模43.75千瓦,占地约0.7亩,年发电量约为5万kwh,接入模式:全额上网。
四、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