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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国家发改委 撰稿时间:2016-07-19 11:2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2005年、2010年,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推进建设主体多元化,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

  生态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培育新型建设管理和经营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联合确定了30个市(州、地区)和113个县(市、区)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积极探索积累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铁路建设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全面开放铁路建设与运营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推出济南至青岛等8个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示范项目,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启动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确定了第一批12个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项目。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利用过桥贷款等加大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市、河北省等10个省市开展试点,明确了试点范围、内容、要求、路线图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对火电行业全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行部署。

  二、推进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进一步维护民间投资合理收益

  市政设施价格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

  电价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等一系列实施办法,进一步理顺风光火电等领域价格机制。

  气价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实现增量、存量气价格并轨,全面理顺并大幅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同时建立更具弹性的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国内40%以上的天然气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形成。

  医疗价格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推进PPP模式规范化,进一步畅通民间投资渠道

  在制度建设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等文件,指导各地积极开展PPP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PPP项目开发性、政策性融资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运用政府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积极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2016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PPP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在项目推介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地高质量开展PPP项目推介工作。建立了首个国家部委层面的PPP项目库,第一批发布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第二批发布1488个、总投资2.26万亿元。联合全国工商联召开PPP项目推介电视电话会议,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在国际合作和理论研究上,与联合国欧洲经济事务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推广PPP模式国际合作。与保监会、清华大学联合成立PPP研究中心,加强PPP重大理论和政策研究。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化,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依法自主经营

  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放”的力度。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累计减少中央层面核准量76%的基础上,再次加快修订核准目录,进一步取消下放核准权限,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加快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提速。强化“管”的能力。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要求,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58价格监管平台“4个平台”的整合对接,用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提升“服”的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把所有审批核准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依法依规明确了办理时限,还将不断完善并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融合在线平台、重大项目库和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真正把审批变成服务。

  五、推进民营企业帮扶措施常态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民间投资环境

  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推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等政策举措,在创业创新中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成长并驾齐驱、服务业壮大和制造业升级互促共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持续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双创支撑平台加快建设,着力推动双创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有效引导民营企业抢抓“新经济”发展机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转型空间和发展机遇。进一步畅通技术和产权交易渠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更新和新产品研发。鼓励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信息服务,强化对企业投资决策、经营决策的预警和指导,努力解决好企业反映的投资信息匮乏、渠道不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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